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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HRM-AP第八期新訊—緬甸羅興亞人—社群發起之紀念與保存身分運動

作者簡介 ─ 萊伊斯‧提蒙

萊伊斯‧提蒙(Raïss Tinmaung)來自加拿大多倫多,本身是羅興亞人。他創辦了羅興亞人權網絡(Rohingya Human Rights Network),同時擔任董事長,主導諸多運動、請願、集會;籌辦各地分會之餘,也投書社群、製作媒體內容。過去曾率領羅興亞代表團體於各種場合發表演說,包含加拿大國會、人權博物館(Canadian Museum for Human Rights)、蒙特婁大屠殺博物館(Montreal Holocaust Museum)、魁北克國家美術館(Musée national des beaux-arts du Québec)、聯合國緬甸問題獨立調查機制(Independent Investigative Mechanism for Myanmar,IIMM)、以及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另外身兼募款單位負責人,在緬甸、孟加拉、印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提供教育課程和職業培訓,主要協助當地羅興亞社群及離散的羅興亞人。除上述之外,也在海地、厄瓜多、南非進行社群長期計畫。 

 

單位介紹 ─ 羅興亞人權網絡

羅興亞人權網絡的發起人包含許多民間團體,都涉及羅興亞事務,還有難民營和村莊內的講者、寫手、人權紀錄工作者,也同時有離散各地的羅興亞人支持,以及許多單位協助。 

這個網絡專門發表文章、製作訪談影片、記錄人權議題、拜會立法人員、發起請願聯署、參與及籌辦公開演說、舉行和平集會、向媒體投書,同時與許多民間單位合作。 

團隊蒐集、編輯、發表、傳播社群相關問題,也製播涉及人權意識的影片與文章;製作這些內容的人都是居住在難民營和村裡的羅興亞人。同時從多處取得倖存者資訊,現在正努力把文件上架到一個互動式網站,專門發布羅興亞人權相關資訊。(網站尚未公開) 

 


 

緬甸羅興亞人—社群發起之紀念與保存身分運動 

導言與歷史背景 

羅興亞這個少數民族自八世紀起就居住在緬甸西北部的若開邦(Rakhine)[1]。人種主要是東印度族裔 [2],因此與若開當地、乃至整個緬甸的多數人口組成有些不同,後者分別是若開族(Arakanese)和緬族裔(Bamar)。羅興亞人的主要宗教是伊斯蘭教,也有部分印度教和基督教徒,有別於若開人和緬甸人較多信奉佛教 [3]。儘管存在種族和宗教差異,羅興亞人、若開人、緬甸人,以及其他少數民族都和平共處長達好幾世紀。 

1948 年緬甸獨立時,羅興亞人都受到良好待遇,形象也很正面,不論在社會、經濟、政治影響力等面向都是。舉例來說,他們在國家廣播電台播放節目。仰光大學(Yangon University)和許多有名望的教育機構都設有羅興亞學生會,甚至在政府部門擔任要職。緬甸軍隊的副參謀總長昂吉准將(Brigadier General Aung Gyi)曾在一場演講中提到:「羅興亞人是正式的平等公民,這個民族是緬甸聯邦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 

1962 年緬甸經歷政變之後,種族間的緊張局勢在若開邦及國內許多地區都急遽升溫。1978 年,以國家為首的一場恐怖行動使 20 萬羅興亞人逃離家園,前往孟加拉尋求庇護。1982 年,《緬甸公民法》(Burma Citizenship Act)一夕間剝奪了這群人的國籍。國家施行《緬甸公民法》後,羅興亞人就成為歧視政策的箭靶,而且這些政策還經國家批准。除了限制人身自由,許多權力也遭限縮,影響到接受教育和工作謀生,就算能經營企業或擁有財產,仍要擔心隨時可能被政府沒收,更限制使用醫療資源、申請結婚證書、甚至連生兒育女都有諸多阻礙。此外,當局還可任意逮捕羅興亞人,勒索、拘留、法外處決都變得司空見慣。緬甸語有個貶義詞—「卡拉」(kalar)[5] 開始成為羅興亞人的代稱,相當於使用「黑鬼」(nigger)指涉非裔美國人。就連國內僧侶及位高權重的宗教人士也出面呼籲要消滅羅興亞人 [6];緬甸社群媒體上開始充斥許多相關言論,例如「用豬油塞滿卡拉那該死的嘴」、「整個滅族最快」、「潑汽油放火,直接送他們見阿拉」等等。[7]

羅興亞村莊分別在 1992、2012、2016、2017 年發生過暴力及縱火事件,且背後都有政府主導,導致數十萬人逃離緬甸,前往孟加拉的難民營尋求庇護。2017 年發生「清剿行動」(Clearance Operation),燒毀將近 400 個村莊,等於半數村莊都被夷為平地。約 85 萬名羅興亞人逃到孟加拉,活下來的人訴說著外界難以得知的慘痛遭遇,有孩童活活燒死,婦女遭輪暴,還有老人及身障或行動不便的人被砍死。2019 年,緬甸政府因違反《聯合國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UN Genocide Convention),遭起訴至聯合國的最高司法機關—國際法院。2020 年,國際法院下令緬甸政府「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種族滅絕罪公約》第二條規範所禁止的所有行為」[8]。 

路透社(Reuters)2020 年報導-〈難民出走三年後,緬甸地圖刪除羅興亞村莊〉

路透社(Reuters)2020 年報導-〈難民出走三年後,緬甸地圖刪除羅興亞村莊〉

緬甸當局否認羅興亞人 

緬甸政府一心否認羅興亞人的存在,且自 1982 年通過《緬甸公民法》後便堅稱這項官方說法。當局甚至逐戶調查若開邦的羅興亞村莊,沒收 1982 年以前核發的身分證件,隨後強行換發替代文件及身分證明,在文件上皆改用「孟加拉人」稱呼羅興亞人。2019 年,時任國務資政的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代表緬甸政府前往國際法院,抗辯前述指控,翁山蘇姬與代表團成員皆拒絕使用「羅興亞人」為稱呼,只稱其為「孟加拉的非法移民」[9]。 

2020 年,緬甸政府的官方測繪機構—聯邦政府辦公室部總務部(GAD)在官方地圖上刪除 2017 年所有被燒毀的羅興亞村莊名稱。隨後,聯合國的緬甸地圖部門(Myanmar Information Mapping Unit,MIMU)也跟著修改[10],這導致後來 Google 地圖、Bing、Mapbox、Esri 等主流地圖平台也拿掉這些村莊,因為這些平台都把緬甸政府和聯合國部門當作官方地理資訊的依據。 

目前為止,羅興亞人從自己家園被連根拔除,緬甸當局與當地佛教極端勢力在這方面可說是做得相當到位。過去十年內,已燒毀超過半數羅興亞村莊,近百萬人逃離家園,其中數千人搭上人口販運船,想逃往馬來西亞及印尼,但在通過安達曼海(Andaman Sea)時喪生。全世界 350 萬羅興亞人口中,僅剩 60 萬留在緬甸,而有近 13 萬人生活在國內專設的營地,被當作「國內流離失所者」(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11]。緬甸現今社會不准任何人使用「羅興亞人」這個詞;這個民族不僅在緬甸當地面臨生存危機,甚至連自我身分及對故土的歷史記憶也將被抹煞。

紀念及保存身分 

一個民族面對喪失身分的危機,羅興亞人權網絡為了扭轉頹勢,攜手孟加拉難民營裡的羅興亞民間團體,以及當年在緬甸村莊倖存的人,共同發起倡議,用數位形式保存所有有關羅興亞村莊的地理資訊。過程中蒐集各式媒體資料及影像素材,做為羅興亞人確實在緬甸存在過的證明,希望盡量觸及所有族人,只要有文件記載其家鄉回憶及身分,都盡量蒐集並彙編。整個倡議分成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使用官方 2020 年之前登載的地理資訊系統,找出緬甸境內所有羅興亞村莊,包含被燒毀的村莊資訊,並儲存在線上地理資料庫。 

圖例—結合地理資訊,在地圖上標記遭到燒毀的村莊

圖例—結合地理資訊,在地圖上標記遭到燒毀的村莊

整合資訊,倖存村民的身分證件,對照遭燒毀村莊的資訊

整合資訊,倖存村民的身分證件,對照遭燒毀村莊的資訊

第二階段:針對能找到的羅興亞人,蒐集記載當年村莊資訊的文件,內容也包含日後可作為良心遺址(sites of conscience)的設施,例如墓地、清真寺、學校,特別是伊斯蘭學校(madrassa)、診所、藥局等。 

第三階段:對於能找上的羅興亞人,蒐集當年每個人的姓名及故事,也包括在屠殺中喪生的村民。 

第四階段:將蒐集到的資訊加註進每個村莊的資料,再分享給全球的羅興亞人與人權社群。

整合資訊,倖存村民影像記錄,結合遭燒毀村莊的資訊

整合資訊,倖存村民影像記錄,結合遭燒毀村莊的資訊

上述每個階段都面臨許多挑戰。因為各項任務都由社群自主發起並執行,首先要處理的就是訓練工作人員登載資料。光是這點就需要專業的培訓人員、工具、設備等。 

要在難民營內進行工作也不容易,因為有幫派動亂和與毒品導致的暴力事件,情勢相當不穩定,使得多年來都難以蒐集與推廣資訊。更困難的是要進入緬甸境內僅存的羅興亞村莊;同時,緬甸軍方實施的種族隔離制度嚴格限制羅興亞人的行動,不得造訪不同村莊,使得活動幾乎無法進行。此外,還有政府軍隊和民族武裝分子的械鬥,羅興亞人遭到波及,使得緬甸記錄人權狀況更加窒礙難行。 

另一方面,羅興亞難民分散在全球各地,蒐集資料時較難接觸到所有人。除了在孟加拉,也有許多人聚居在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馬來西亞、泰國、印尼。雖然目前有越來越多人前往美國尋找安置的機會,但也有少數人散居在北美、歐洲、澳洲。 

最後,若想依照上述規模、順利完成所有任務,資金終究是一大難題。要完全觸及整個羅興亞人口,工程十分浩大,需要專案小組跟志工,並提供人員經費補貼、培訓工具、設備、器材等,才能有效地工作。蒐集到資料後,還要有辦法彙整成有用的資訊,這也需要足夠資金才能進行。 

結語 

羅興亞社群推動紀念及身分保存工作,旨在記錄羅興亞遺址,也包含良知遺址,有些場域則是極具歷史文化意義。以往還未曾有過這類行動,得到的結果會對羅興亞人意義重大,因為他們努力證明自己的家園曾經存在過,想方設法保護自身文化遺產與民族認同。 

這些研究結果對國際人權界也頗為重要,因為能作為教育宣傳工具。除此之外,還有可能幫助到孟加拉難民營裡的百萬名羅興亞人,藉此建立和平互動管道及協助遣返工作,這些人都渴望有天能回到若開邦的家園。最後,甚至有望幫助司法運作及日後究責,由執法單位調用特定資訊,啟動個案調查。 

最重要的一點,由於這項倡議是由羅興亞人自行發起及運作,對於建構社群能力、掌握自身事務,可說是最佳實踐典範,也因此能讓現今的族人與其後代子孫都感到驕傲,充滿力量。 

 


[1]   華爾街日報〈一段歷史:緬甸羅興亞少數民族〉 

[2]  少數民族權利組織(Minority Rights Group)—〈緬甸的穆斯林與羅興亞人〉  

[3]  哈佛神學院—宗教與公共生活年報|〈緬甸衝突〉

[4]  Zarni 的部落格(Zarni's Blog)|〈1961 年 7 月,緬甸軍方領袖:「羅興亞人是正式的平等公民,這個民族是緬甸聯邦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maungzarni.net)

[5]  法蘭西 24(France 24)〈「別叫我卡拉」: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BLM)抗爭意識傳至緬甸〉

[6]〈緬甸佛教僧侶公開支持軍隊〉(foreignpolicy.com)

[7] 〈為什麼 Facebook 在緬甸的仇恨言論戰爭中節節敗退〉 (reuters.com)

[8]  聯合國緬甸問題獨立調查機制(IIMM)|〈國際法院—甘比亞控訴緬甸〉(un.org)

[9]  半島電視台|羅興亞專題|〈國際法院陳述,翁山蘇姬未使用「羅興亞人」指稱少數民族〉

[10] 卡樂丹新聞網(Kaladan Press Network)|〈羅興亞民族議會(ARNO):聯合國迎合緬甸官方,刪除 MIMU 地圖上羅興亞村莊〉

[11]  人權觀察|〈「無邊際囹圄」:緬甸若開邦大規模監禁羅興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