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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HRM-AP專文-當文化與人權交會:「光之藝廊」的經營與障礙者藝術參與

光之藝廊坐落於台中市西區,16年來持續推動身心特殊藝術創作

光之藝廊坐落於台中市西區,16年來持續推動身心特殊藝術創作

作者:蘇均衡

時任光之藝廊藝術總監,長期致力於推動文化平權,並推廣身心特殊者之藝術創作。

引言:從光到人權的可見化

在當代人權議題中,文化參與是一項基礎而不可或缺的權利。它意味著所有人──無論其身心條件──都能有機會走進文化場域、投入創作、成為社會對話的一部分。自 2009 年成立以來,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致力於將藝術化為一束照亮社會的光,使被忽略的聲音與形象得以被看見。

 

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位於台中市西區,是一個為特殊族群在藝術創作上建造的舞台,讓世人可以透過作品了解到他們傑出的天賦和努力的成果,並以「在光裡沒有黑暗」的概念,成立了一個實體展演的空間「光之藝廊」,我們期待在這個空間裡能為身心障礙的朋友與世人發生共鳴,彼此看到光明與希望,並為社會帶來愛與和諧。

協會的核心業務包含以下幾個重點項目:

  • 身心障礙藝術創作育成
  • 身心障礙藝術經紀媒合
  • 文創展演行銷,公益活動合作
  • 藝術教育暨生命教育推廣
  • 推動國內身心障礙藝術政策的發展

而協會所打造的「光之藝廊」不僅是一個展覽空間,更是一個推動社會理解與尊重的平台。透過策展、競賽、藝術教育與公共對話,藝廊逐步累積成為一個具體的地景,將抽象的人權理念轉化為人們能夠看見、觸摸與體驗的現實。本文將以光之藝廊的發展為核心,分享我們如何透過展演與教育推動藝術平權。

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發掘與培育的起點

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每兩年舉辦一次「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除獎勵優秀之身心障礙創作者外,也是協會發掘與培養有潛力之藝術家的管道。徵件比賽分為「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獎」,並另設有「評審團特別獎」以鼓勵具特殊優異表現之參賽者。只要年滿12 歲設籍於中華民國,並持有本國之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即可參賽。自2010 年至今已舉辦了九屆的徵件比賽,共發掘超過90 位的藝術家。

評選過程秉持專業分工的原則,遴聘藝術評論家、學者、策展人、藝術創作者或相關業界人士擔任評審委員,並另安排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協助擔任醫事顧問,以使評審委員兼顧藝術表現且能了解參賽者之身心情況以公平的方式,評選出最終結果,成為協會協助發展身心特殊藝術家之「潛力股」。

協會遴聘各方面之藝術專業人士擔任評審,期盼以公平的方式評選出有潛力的創作者

協會遴聘各方面之藝術專業人士擔任評審,期盼以公平的方式評選出有潛力的創作者

透過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發掘全國具潛力的身心特殊藝術家

透過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發掘全國具潛力的身心特殊藝術家

協會依照每位藝術家狀況提供各類展出機會,並以專業的策展及導覽建立藝術高度

協會依照每位藝術家狀況提供各類展出機會,並以專業的策展及導覽建立藝術高度

展覽與藝術經紀:從地方到國際的拓展

創作者獲獎後,協會秉持長期陪伴的原則,依據每位藝術家的狀況,提供多樣的展出與推廣機會:從光之藝廊的個展、聯展,到外部場域合作、藝術博覽會與海外交流。藝術作品也透過圖像授權延伸至文創商品與公共設計,拓展了作品的流通與可能性。

展覽內容涵蓋個人生命故事、社會議題、宗教文化到自然景觀等,展現了多樣的創作主題,也彰顯了藝術家獨特的生命視角。這些展覽不僅讓作品本身被看見,更讓觀眾有機會透過藝術與障礙者的經驗產生共鳴。

藝術家關懷:從作品到生命的連結

協會為身心特殊藝術家辦理展覽的同時,協會也為每位藝術家拍攝紀錄片,讓不善言語的創作者透過畫面展現成長歷程,也讓觀眾能透過影像更加了解藝術家的背景與創作,進而理解藝術家作品的故事與魅力。

協會亦會持續探訪每位藝術家及家屬,或以電話、訊息或電子郵件保持聯繫,了解藝術家的近況與創作情形,適時給予諮詢與協助,並在藝術家生日時給予祝福與鼓勵。此外,協會也舉辦藝術之旅、家長成長課程等多樣性活動,增進藝術家彼此及與協會間之情誼,提供家長們互動及經驗交流的機會,亦擴展藝術家的創作視野,開拓不同的創作可能性。

透過拍攝藝術家紀錄片,讓觀眾得以更加理解藝術家的成長與創作歷程

透過拍攝藝術家紀錄片,讓觀眾得以更加理解藝術家的成長與創作歷程

協會舉辦藝術之旅,帶領藝術家體驗並開拓不一樣的藝術視野(攝影/陳恒芳)

協會舉辦藝術之旅,帶領藝術家體驗並開拓不一樣的藝術視野(攝影/陳恒芳)

協會與國立台灣美術館合作舉辦原生藝術座談,邀請法國聖皮耶美術館分享與交流

協會與國立台灣美術館合作舉辦原生藝術座談,邀請法國聖皮耶美術館分享與交流

原生藝術座談與交流

原生藝術(Art Brut)的概念為杜布菲於1945 年提出,主要分為精神病患者、通靈者及自學而成的藝術家三種類別。原生藝術在國外的藝術研究及藝術市場流通已行之有年,在國內卻鮮少被提及與發展。

由於協會培育之藝術家多數在心智精神上有所特殊需求,或在一般體制內學習有所困難,而以自學方式進行藝術創作,為強化身心特殊藝術家之藝術論述,協會嘗試以原生藝術定義藝術家作品來提升其價值,並發展國內原生藝術之研究。協會多次舉辦相關講座與研討會,邀請國內外藝術學者、相關領域專業人士、藝術家家長與指導老師及有興趣的民眾與會,更結合國立台灣美術館等政府單位資源,在國際原生藝術發展情勢、原生藝術創作分析、藝術創作過程與指導等相關主題上進行分享與交流,增進社會大眾對於原生藝術與特殊藝術之認知。

協會與國際單位合作,提升特殊藝術創作能見度,並進行原生藝術研究交流

協會與國際單位合作,提升特殊藝術創作能見度,並進行原生藝術研究交流

國外單位合作

為提升特殊藝術創作能見度,並結合國外各類原生藝術研究資源,同時拓展作品之國際藝術市場,協會持續接洽國外之相關單位,目前已在包括法國巴黎聖皮耶美術館、日本滋賀縣社會福祉事業團NO-MA 美術館、中國上海閘北區海上文化中心、中國廈門市艾格斯頓藝術中心、泰國清邁大學貨櫃美術館、韓國Leeleenam Studio等地進行展出,讓原生藝術感動更多不同國度的朋友們,讓藝術創作成為無國界的交流管道。

協會參與國際藝術博覽會,讓更多觀眾看見原生藝術作品與其價值

協會參與國際藝術博覽會,讓更多觀眾看見原生藝術作品與其價值

國際藝術博覽會

協會為推廣特殊藝術創作,期盼社會大眾以「藝術」的角度而非「憐憫」的態度看待不同身心樣貌之藝術創作者,每年安排參與1至2場國際藝術博覽會,包括台北國際當代藝術博覽會、台中藝術博覽會、台南藝術博覽會、上海國際藝術博覽會等,透過直接將作品帶入藝術市場,讓更多觀眾看見原生藝術作品與其價值,也以作品販售提升藝術創作者成就感,優異的作品歷年來都獲得了許多國際藏家的青睞與好評,被收藏的作品已多達上千件。

圖像授權合作

自協會發掘了眾多特色的藝術家以來,持續有許多企業單位與協會接洽圖像授權合作事宜,除塑造企業形象之外,不同於一般學院派藝術作品的構圖與色彩,在廣告運用及各類設計上都相當引人注目,應用的類別上也更為多元,豐富了觀眾的視覺經驗,長期以來皆廣受社會大眾的歡迎,相關合作已逾百案成果。

授權企業使用協會藝術家創作製作各類禮品及廣告,成品吸睛之外也塑造企業公益形象,同時讓藝術家獲得額外的授權收入

授權企業使用協會藝術家創作製作各類禮品及廣告,成品吸睛之外也塑造企業公益形象,同時讓藝術家獲得額外的授權收入

授權企業使用協會藝術家創作製作各類禮品及廣告,成品吸睛之外也塑造企業公益形象,同時讓藝術家獲得額外的授權收入

授權企業使用協會藝術家創作製作各類禮品及廣告,成品吸睛之外也塑造企業公益形象,同時讓藝術家獲得額外的授權收入

公民教育與生命教育:從藝廊延伸到社會肌理

「光之藝廊」不僅僅止於展牆上的藝術作品,更試圖將藝術的力量轉化為教育行動。每一場展覽都伴隨著開幕座談、藝術家分享會,觀眾能夠直接聆聽創作者的故事與心聲。這樣的交流,讓藝術不再只是單向的欣賞,而是雙向的理解與共感。觀眾開始明白,作品背後不只是技巧與形式,更蘊含著生命的韌性與創造力。

此外,協會逐步建立起共學平台,連結學校、社區與家庭。例如針對家長舉辦的工作坊,幫助家人理解並支持藝術家的創作之路,使家庭從被動的陪伴者轉化為積極的文化參與者。協會同時也著力於政策倡議與藝術經紀媒合,協助藝術家作品進入市場體系,並將文化平權的理念帶入公共政策討論。這些行動使「藝廊」的角色超越單一展演單位,而成為推動社會結構改變的重要力量。

藝術家黃宥凱作品【能海獵女荊棘島嶼瑪神星系】

藝術家黃宥凱作品【能海獵女荊棘島嶼瑪神星系】

藝術家譚兆琳作品【湖城印象】

藝術家譚兆琳作品【湖城印象】

藝術家紀鷗集作品【守冬盼新歲】

藝術家紀鷗集作品【守冬盼新歲】

藝術家賴櫟安作品【愛的印記】

藝術家賴櫟安作品【愛的印記】

人權可視化的在地實踐:意義、挑戰與未來藍圖

「光之藝廊」最重要的價值,在於讓障礙者的藝術成為一種公共可見性。這種「人權可視化」不僅展現了個人創作的力量,更將障礙者從社會邊緣推向社會中心,使他們的存在與貢獻得到尊重。這是一種「看見即肯定」的實踐,也是一種文化與人權交會的具體體現。

然而,在推動藝術平權的道路上,協會深知理想與現實之間仍有落差。多年來的實踐,讓我們體認到推廣特殊藝術並非單靠熱忱即可維持,而必須在制度、資源與創作條件之間找到平衡。目前協會的主要的挑戰,主要可歸納為三個面向。

首先,是藝術家創作的穩定性。許多藝術家受身心狀況、家庭支持、生活環境等因素影響,創作動能常出現階段性波動,不穩定的作品產出也將連帶影響作品的銷售以及藝術家的長期推廣。為此,協會除了持續舉辦創作獎及展覽,建立明確的創作節奏,也積極推廣「圖像授權」制度,與更多有意願授權合作的企業進行媒合,使藝術家能以作品的延伸應用──如商品、出版、公共藝術或品牌合作──獲得持續收益。這不僅讓藝術家在不必販售原作的情況下仍能維持收入,也讓社會看見他們作品的多元價值。

其次,是作品定位與價值提升的問題。長期以來,大眾對特殊藝術仍存在「療癒」、「慈善」等刻板印象,且多數創作者缺乏藝術相關背景經歷,使作品定位模糊,難以在主流市場或學術體系建立地位,更遑論作品價格的提升。協會因而以「原生藝術」作為詮釋基礎,定位這些創作的文化意義。透過研究出版、論壇與跨國展覽,我們努力讓作品被納入藝術史的討論脈絡,並邀請策展人、學者與收藏者以專業視角重新評價其價值,也期待更多的學術研究邀請能更加深作品定位。這是一條緩慢但必要的路,唯有如此,特殊藝術才能從「被關懷的對象」轉化為「文化貢獻者」。

最後,是多數非營利組織常見的問題,即協會自身的財務困境。由於協會活動多仰賴補助與一次性捐款,經常面臨資金斷層與人力壓力。近年,我們嘗試以多元化的方式改善營運,包括導入社群行銷、強化品牌識別,後續也將開發募款商品與並深化企業合作方案。期望這些策略為協會帶來新資源,也讓大眾能以更親近的方式參與藝術平權運動。雖然前路仍然艱難,但我們深信唯有建立永續的運作基礎,藝術平權才能真正持續發光。

未來,協會將持續擴展宣傳,並深化與企業、教育單位、博物館、美術館及社區文化中心的合作,使特殊藝術進入主流市場、館藏與教育課程。我們也期待政府政策將支持轉化為長期制度保障,讓文化參與不再依賴零星資源,而是成為每個人應得的公共權利。

結語:當光聚合,藝術與人權同行

「光之藝廊」的存在,證明了藝術場域可以成為推動人權的核心平台。這裡讓被忽略的創作者有了舞台,讓觀眾重新思考藝術的定義,也讓社會逐步學會理解與尊重差異。從展覽到競賽,從教育到政策倡議,我們所推動的不僅是文化參與的機會,更是一條通往社會平等的道路。

我們相信,當一束光照亮黑暗時,它不只是消除陰影,更能指引方向。協會期待更多理念相同的夥伴一起努力,彼此連結、互相照耀,共同實現一個沒有門檻的藝術世界。